周星馳與前女友于文鳳的官司終於有個結果,在兩人交往過程中,周星馳曾經表示會將投資的獲利分給她10%的利潤,總估計應該會獲得8000萬元港幣(約3億台幣),但是最終只支付港幣1000萬元(約3600萬台幣),于文鳳因此告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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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微博/周星馳影迷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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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兩人只是口頭上的承諾,並沒有立下正式合約,周星馳也表示該承諾只是「情侶熱戀中的情話,並沒有法律效力」。而法院也裁定,周星馳承諾「投資利潤分成」只是餽贈,並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,因此判定于文鳳敗訴,且必須支付周星馳的訴訟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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